2020年1月6日 星期一

六堆地景之橋本九八氏頌德碑

橋本九八氏頌德碑位於高樹鄉廣興村(舊名新大路關)廣壇興對面
碑體為高4尺3、寬0.35尺
後面碑文如下:
「我神明會福德祀公業地百七十六甲,係吾等祖先為圖後代之幸福故不憚披荊斬棘以創建此基業,不幸派下突起內鬨,致使該業內之百二十六甲為大和興業會社所買得,二比惹起爭端,事件日以紛糾,幾無和解之望,幸得大名鼎鼎之屏東郡警察課長橋本九八氏自下車伊始,即能下體吾等派下之苦情,於公務繁劇中忘餐廢寢為排難解紛,其結果竟得六十甲物歸原主,且為吾等圖善後策,將該公業地全部分割並代辦登記,其懇切公平用意周到,真令人鏤骨銘心。蓋自事件以來已閱八載,興霜至此而得圓滿解決者,皆賢課長之賜也!吾人沐此厚恩感激,爰是詢謀僉同為頌其德、誌其功,冀傳諸不朽、垂諸無窮,乃勒碑以當紀念焉!昭和八年十二月穀旦新大路關部民一同建立。」
從碑文就可以發現這是一個土地爭頌的事件
這個事件是怎麼發生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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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大正14年(1925)彰化鹿港辜顯榮成立「大和興業株式會社」,
來管理所謂的「大和農場」,
負責管理屏東郡下大路關計千餘甲土地栽種鳳梨,
然而大正15年(1926)六月,
當時大路關福德祠祭祀公業管理人徐喜郎「將公業全部…贌耕給某(大和)農場。持去金三千圓」,
由於新大路關(廣興村)福德祠祭祀公業三筆一百七十六甲的土地,
福德祠祭祀公業於大路關分庄之初所組成,
因其為新墾之地,且土地價值不高,
故庄民便以該祭祀公業為共同拓墾團體,
土地係大家共有來開墾 ,如今贌耕給大和農場,
立即影響新大路關居民的生計,於是四處控訴,

甚至傳出官員從中獲得千百餘圓的贈賄,
使得一萬數千圓的土地用四千圓獲得,

如此種種複雜性使得土地問題難以解決,
尤其農場主人辜顯榮於大正十年已經位居臺灣總督府評議會員,
身居臺灣政治要角,論政治勢力大路關居民根本無從抗衡,
一直等到昭和七年(1932)蕭恩鄉正式擔任高雄州協議會員,
讓事情開始有了轉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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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恩鄉用何種方式逼迫大和農場讓步?
線索就在於本節所要討論的擺於「橋本九八氏頌德碑」下面的「紀念碑」。
「紀念碑」內文寫明除了掛名的屏東郡役所警察課警部橋本九八,
另外參與協調的官員,也就碑上所提的「參與事件關係者」,
分別是當時任職岡山郡役所警察課警部的小川幾、東港郡役所警察課警部補鈴木利士郎,
當時蕭恩鄉也以「立會解決事件關係者」入列其中,
由此可見,明明是屏東郡的地方業務,
岡山郡與東港郡也紛紛進入協調成員,
蕭恩鄉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,對辜顯榮施壓,
若非是昭和七年獲得高雄州協議會員,
以單一佳冬庄長如何進行跨地方整合,
無怪乎有口碑認為
「據說蕭庄長當時曾認昭和天皇母親為義母,因有此層關係而能作有力之調解人」
當然這也發問蕭恩鄉為何就淌這淌渾水?
也許六堆的歷史情感,
身為左堆庄屬對於右堆庄屬(圖九)所伸出的援手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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